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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非煤矿山灾后恢复生产建设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后汛期非煤矿山恢复生产建设安全检查要点》并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全面开展非煤矿山灾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后汛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恢复生产建设前,地下矿山应重点检查地表塌陷区是否发生变化、井下排水能力是否满足工作需要、供配电系统是否受到水害影响等17项内容;露天矿山应重点检查矿山附近是否有高于采场的大面积水体、采场境界外截水沟和采场内排水沟是否存在淤堵、采场边坡是否有局部滑动等17项内容;尾矿库应重点检查周边山体是否有滑坡、坝面是否有渗流、排渗设施是否完好等19项内容;排土场应重点检查截洪设施是否淤堵、边坡是否有沉降等4项内容。
通知强调,因灾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检查要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恢复生产建设;应急管理部门应针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抽查,确保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方卓 记者 李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