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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6日发布消息,即日起至9月底,该省将派出七个督查组持续对各市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市及所辖县(市、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整治重点包括: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砂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七、露天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据了解,督查组主要受理上述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线索,及非法违法采矿问题涉及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线索、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