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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四川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正在开展,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是攻坚行动的目标之一。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中小微企业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可申领补贴。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提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不仅是中小微企业可享受上述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若干措施》明确: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办理:线下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线上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根据页面具体提示进行申请。(记者 刘春华)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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