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增艳)近日,爱旭股份公告称,因定增事项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就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关联交易、公司经营情况及合规性等多方面的问题作出说明。
8月2日,爱旭股份发布定增募集说明书,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义乌六期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下称“义乌六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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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要求爱旭股份说明:募集资金规模是否合理,此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募投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是否具备实施此次募投项目相应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能力储备;公司布局电池组件业务的主要考虑、目前的开展情况与未来规划,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客户资源储备;此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未来毛利率是否存进一步下降风险?
募集说明书显示,2020-2022年以及2023年1-3月,爱旭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96.64亿元、154.71亿元、350.75亿元和77.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06亿元、-1.16亿元、23.29亿元和7.02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85%、5.55%、13.73%和18.12%。其中,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7%、14.29%、11.78%和14.43%。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3月底,爱旭股份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分别为9.51亿元、0.36亿元、6.26亿元和6.59亿元。此外,爱旭股份电池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单晶硅片,硅片原材料为硅料,市场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性。
上交所要求爱旭股份说明: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市场空间及发展趋势,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劣势、产品和技术先进性、客户基础、未来战略布局及资源投入计划;公司原来的PERC电池产线升级转换为N型ABC电池产线的可行性,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收入快速增长、净利润及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率的影响,未来产品价格及毛利率是否存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应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措施;预付工程款金额较大的合理性。
与关联方是否存利益输送?
期内,爱旭股份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电力、光伏支架或组件、组件测试实验施工安装及其他设备、零配件等关联交易,各期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28.58万元、13.94亿元、45.45亿元和10.25亿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3%、9.55%、15.02%和16.17%;
为满足新型ABC电池的生产需要,加快推进义乌六期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实控人陈刚实际控制的迈科斯采购光伏电池片专用生产设备共计30套,合同总金额为2.09万元。此次采购的机型系定制研发,市场上无同类机型,定价方式采用生产成本及目标利润率的方式。迈科斯成立于2022年1月,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向迈科斯采购的金额约8.37亿元。
上交所要求爱旭股份说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具体情况,关联交易是否均依法履行程序并充分披露;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公司为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等其他安排;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与迈科斯关联交易的未来趋势,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定价原则等,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是否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此外,针对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等问题,上交所也要求爱旭股份一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