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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刘宇阳郝彦)8月2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浙商证券(601878)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
综上,上述情形违反多项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傅嘉成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的参与制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故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外,陈煜、史凡可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署名分析师,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二者均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