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符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要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须经发包方同意。找法网提醒您,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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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
1.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耕地零散分割、规模过小问题,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2.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连片开发,实行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
3.有利于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4.有利于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
5.有利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