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
得到及时化解?
怎样发挥人民法院
(资料图)
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怎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
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
我们邀请
每天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
奔走在田间地头的办案法官
拿起手中的笔
为我们讲述Ta身边的
诉源治理故事
“这地,自打开天辟地就是我种的,凭什么就给她了!”
眼前这位已经挺不直脊背,眼角含混着一汪水的李大爷,每每跟我讲述起和儿媳争地的经过,立马就变得铿锵有力,情绪激动。在第三次接待李大爷之后,我像剥洋葱一样了解了这翁媳之间的矛盾,发现看似简单的“争地”纠纷背后,有农民根深蒂固的土地情怀,更暗藏着错综复杂的养老矛盾,想要化解,功夫得下在庭审之外。
01
僵局
李大爷今年已经80多岁了,家中的土地算上村里分的和自己开荒的,足足100多亩。二轮土地承包时,李大爷的三个女儿都已外嫁,他便和儿子、儿媳和两个孙女共同生活,并作为这一个大家庭的户主承包了村里的土地。随着年龄渐长,李大爷也和祖祖辈辈的老人一样,把自己一直种的地都交给了儿子儿媳耕种。本以为可以颐养天年了,没成想,儿子却在去年突发疾病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让李大爷悲痛不已。本来指望养儿防老,现在已然落空,一辈子指望着土地的李大爷知道,他必须把土地这个“命根子”牢牢握在手里。于是,处理完儿子的后事,李大爷便跟儿媳提出,要求她归还自己原来耕种的土地。可经过村干部几次出面调解,儿媳都态度强硬,拒绝返还,后来甚至闭门不见。李大爷见讨还土地无望,一纸诉状将儿媳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他交给儿子儿媳耕种的三块土地。
02
方向
了解案情之初,我初步判断李大爷的诉讼请求是没法得到判决支持的,虽然同情他的遭遇,但在农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制度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李大爷并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指定自己想要耕种的地块。可反复的释法说理也没法真正让李大爷理解,他无奈地低着头,喃喃地说着要是赢不了就只好一级一级往上告……
看着眼前这个说起自己没了儿又没了地就掩面啜泣的八旬老人,我想我实在不应该用一份冰冷的判决熄灭他的希望,而且眼看春耕就要开始了,纠纷得不到解决,误了农时耽误的可是这一年的收成。唯一的办法,还是要联合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继续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03
隐情
确定了方向,可刚迈出一步就碰了一鼻子灰——儿媳孙小芳根本联系不上。手机无法接通,邻居说家里最近都没有人在,辗转打听到了孙小芳大女儿的微信号,终于有了眉目。当孙小芳得知法院介入了家里的纠纷,也向我道出了许多苦衷。多年来和丈夫勤恳种地,没少吃苦,现在丈夫没了,自己身体也不好,只能指望着这地了。我站在女性角度对她表达了理解和宽慰,在她渐渐放下心防后,我们推心置腹地谈了几次,我才知道李大爷执意争地背后的原因,其实为了安排自己晚年养老。
原来,李大爷在儿子去世后,不想让儿媳给自己养老,想要“带着”自己的地投奔姑娘家,把地交给姑娘耕种,来补贴赡养老人的开销。而孙小芳的心结也不在李大爷这里,而是害怕就此永远失去了自己辛辛苦苦“养”出来的耕地。我一下豁然开朗,这个案子的症结原来在这里!
04
退败
理解了双方真实的诉求后,我提前联系好了村土地员,约好双方当事人,带着调解方案和忐忑的心情来到了村委会。一开门,一屋子的人投来灼热的目光,对桌而坐的有李大爷的三个女儿和孙小芳的娘家人,看样子已成剑拔弩张之势,我心里暗暗一沉。
果然,调解开局就不顺利,当事人没等开口,双方后援团就开始互相攻击。“我爸在你家受了多少气,你心里没数?”“那地都是我家小芳跟着一垄一垄开出来的,凭啥就这么给你们!”……我见状急忙安抚双方,判断孙小芳既然能到场协商,肯定心里已经有了想法,于是让她先说。“要是不让我养老,我可以把地给你,但是给哪几块地得我来定,等你没了,地还得还给我”,孙小芳坚定地说。“你这是盼我死啊!”李大爷话一落地,场面顿时又乱作一团。我和土地员面面相觑,他告诉我,之前的调解也都是这样不欢而散的。
05
转机
第一次调解失败,我感到深深的无力感,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涉及家事的纠纷本就牵扯太多情感因素,其中孰是孰非并不是外人能够断定的,而这件案件又关系到农户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开荒地承包合同签订主体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等复杂问题,除非协商解决,否则难以得到妥善处理。
复盘整个调解过程,我注意到一个人,可能是案件的突破口,就是李大爷的三女儿李艳萍。她话不多,但当孙小芳提出土地将来还要返还的时候,她显得尤为激动。于是我决定,单独和她谈谈。果然,李大爷的三个女儿,一个已经住进城里不再务农,一个体弱多病经济困难,姐仨商量过后,决定由老三接过赡养老人的重担,李大爷也承诺把自己的地交给她耕种。没想到,嫂子分毫不让,想到以后老爷子去世,地就要还回去,李艳萍直言:“那我这不是白干一场么”。
我这才明白,李大爷的坚持一直以来都是为了能给家庭条件也不富裕的三女儿多争取一些,只要李艳萍能点头,这事儿就谈得成了。于是我推掉了所有工作安排,用一下午的时间,耐心倾听她的想法,疏导她的情绪,排解她的苦闷,设身处地站在她的角度,为她将来赡养老人可能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把农村土地承包的法规政策向她详细地解释说明,纠正了她以为的土地可以继承的错误想法。终于,她握着我的手说:“法官,你为了我家这个事没少费心,我也不忍心再折腾你们,再让我老爹这么着急上火了。”
06
化解
经过和土地员详细探讨了土地承包相关政策,我们最终在合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再次把当事人双方约到村委会,我心里踏实了许多,虽然双方见面还是免不了互相指责几句,但最终在我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李大爷和孙小芳自愿签下了家庭成员内部承包地分配协议,对各自的耕种地块和耕种面积进行了明确约定。孙小芳在我多次的劝导之后也同意在本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之前,无论老人是否在世,都不再主张返还土地。
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李大爷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见到我,他激动地说:“我还以为这地我要不回来了呢,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给解决了,这个春天我这地又能放心地种了!”
后记
从村委会返回法院的途中,我对同事说道:最近学习时,有一段话让我感触特别深,那就是“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就在我准备驳回起诉时,这段话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扪心自问,除了“依法裁判”,我是不是可以再多做一些?通过这个案子,我对“能动司法理念”的理解更加深刻和具体了!
原标题:《我的诉源治理故事 | “除了一判了之,我是不是还可以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