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南沙路某银行宿舍杀人碎尸案最后一名凶手陈定伦,今年8月11日经海口市中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海口中院张贴的布告显示,生于1954年8月的陈定伦与胞弟陈定强因生意失败到海口帮助陈定强的前妻王平兰经营火锅店,兄弟二人租住在王平兰及其男友胡某钱的隔壁。陈氏兄弟、王平兰因矛盾与胡某钱多次发生冲突,三人遂产生杀害胡某钱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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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发布布告称,已将陈定伦执行枪决。
2003年2月26日晚,王平兰用陈定强提供的安眠药让胡某钱服用,并将房屋钥匙交给陈定伦。而后,陈氏兄弟携带作案工具进入房间,把胡某钱杀害并将其肢解后冲入下水道。不久,宿舍管理员发现后报案。
陈定强、王平兰先后被抓获,但陈定伦在其女友荣官平的协助下潜逃。经海口中院一审判决,陈定强、王平兰均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荣官平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王平兰的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王平兰及同案人不服提出上诉,但海南省高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潜逃的陈定伦改名换姓在工地打工为生,2020年5月29日,已66岁的陈定伦在安徽蚌埠市蚌山区被当地警方抓获。经蚌埠警方审讯,陈定伦还交代,他怀疑弟弟的女友罗某感情背叛,遂于2000年10月在重庆北碚区将罗某杀害,碎尸后将尸体抛入嘉陵江。
海口中院一审认为,陈定伦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遂判处其死刑。陈定伦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高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银行宿舍的碎尸案
布告信息显示,海口市南沙路某号,原是海南省某银行宿舍。2003年2月,这里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恶性案件。
海南媒体公开报道显示,这起命案最早的发现者,是宿舍管理员胡某乙。2003年2月28日9时许,胡某乙在打扫房间时,在无人租住的301房间内发现摊了一地的碎肉,散发着恶臭。他发现肉块上有类似人的毛发后立即报案。
该案震惊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该局先后调集40名精干警力对现场进行排查分析,最终确认这些碎肉是人肉,而且推断出了案发时间大约在两天之前。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尸块所在的301房只是抛尸现场,杀人现场可能是401房,因为该房里还遗弃刀、锯以及人的骨头、衣物,墙上仍有血迹。经过调查,401房、402房为南沙路“好友”火锅店老板王平兰所租。
就在碎尸被发现的当天,王平兰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男友胡某钱已失踪了好些天。
警方调查发现,401房系王平兰及其男友胡某钱居住,402房则居住着王平兰的前夫陈定强、前夫的胞兄陈定伦以及两人各自的女友。案发后,原本来海口打工的陈定伦、陈定强等人去向不明。
最终,警方确定尸块死者系胡某钱。潜逃的陈定强也在同年3月2日投案,王平兰随之也被抓获。
琐事积累矛盾引发命案
公开报道显示,经警方调查,王平兰、陈定强、陈定伦均是重庆市人,王平兰和陈定强育有一女,后两人离婚,但依然有来往。
1998年,王平兰在海口开火锅店,并于2002年结识了舞厅服务生胡某钱。两人很快便同居,胡某钱也辞去工作,日常生活开销由王平兰提供。
2003年初,由于涉赌,生意失败的陈定伦、陈定强带着各自的女友先后来到海口投奔王平兰。他们吃在火锅店里,俨然是一个“大家庭”。
王平兰和胡某钱虽已同居,然而好景不长,加之陈定强的到来,更是加剧了两人矛盾。很快王平兰提出分手,此时胡某钱却索要2万元分手费。
陈定伦知道“分手还要钱”的情况后,对胡某钱很反感。虽然已经与王平兰离婚,陈定强见到白吃白住的胡某钱,同样感到不快。
海口中院布告信息显示,陈氏兄弟对胡某钱心怀不满,加之胡某钱酒后殴打陈氏兄弟,陈定伦遂决意杀死胡某钱,陈定强对此表示同意。
王平兰与胡某钱因琐事产生矛盾,也逐渐产生杀死胡某钱的念头。陈定伦遂与王平兰余某用安眠药将胡某钱迷晕后杀死。
陈定伦与陈定强进一步商定杀死胡某钱的方法和步骤后,由王平兰购买安眠药,陈定强购买钢锤、钢锯、尖刀等作案工具。
海南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03年2月26日20时许,陈定伦将50片艾司唑仑片溶解后装入小玻璃瓶交给王平兰,让其骗胡某钱喝下。
海口中院布告信息显示,王平兰依计骗胡某钱喝下安眠药后,下楼将房屋钥匙交给陈定伦。当日21时许,陈定伦伙同陈定强携带事先购买的作案工具进入401房。陈定伦持钢锤猛击已昏睡的胡某钱头部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陈氏兄弟将胡某钱的遗体肢解后冲入下水道。
2月28日凌晨,因下水道堵塞,带有腥臭味的水从楼下301房流入楼道。
海南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陈定强下楼时,发现三楼的楼道有血水。眼看罪行就要败露,2003年2月28日凌晨5时许,陈定伦与女友荣官平逃离海口。陈定伦逃到江苏省仪征市,荣官平通过其朋友给陈定伦安排住所,而后荣官平被抓获,陈定伦潜逃。
陈定伦2020年5月29日被抓获归案。
潜逃17年后被抓,又交代另一碎尸案
布告信息显示,陈定伦潜逃后,化名为杨龙在安徽蚌埠市生活,2020年5月29日被抓获归案。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2020年6月3日发布的消息显示,是年5月29日,蚌山公安分局接到上级指令,命案逃犯陈定伦,化名杨龙可能在该辖区活动。
当日下午,66岁的陈定伦准备出门遛弯时,被蹲守的蚌山公安分局民警抓获。轰动一时的海口南沙路的恶性杀人案最后一名凶手就此落网。
陈定伦向警方交代,在逃跑的17年中,他不敢使用身份证,居无定所,东躲西藏,以在各个工地上打工为生。2019年,他在工地上结识了一名来自蚌埠市的女友,并于年前随女友到蚌埠。直到陈定伦被抓获,其女友都不知道他是杀人凶手。
成功抓捕陈定伦后,蚌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审讯的过程中,却发现案中有案,陈定伦背负的不止一条人命,2000年发生在重庆的一起失踪案也和他有关。
据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介绍,陈定伦供述,因为他认为弟弟陈定强的女友罗某在感情上背叛了陈定强,便心生杀念。
2000年10月1日,他将罗某骗至重庆市北碚区汽车站附近一处出租房内,将罗某杀害,并碎尸、抛尸嘉陵江。
蚌山公安分局还查到,陈定伦除了这两起命案外,还曾有过抢劫、越狱等罪行。
陈定伦
杀人兄弟先后被判死刑
蚌山公安分局的消息显示,虽然陈定伦一直潜逃,但被抓获的陈定强、王平兰、荣官平都已被判刑。
海口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定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杀人罪判处王平兰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荣官平有期徒刑8年。
布告称,经最高法复核,裁定核准对陈定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海口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今年8月11日对陈定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