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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华峰化学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董事长杨从登、副总经理徐宁、财务总监孙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亿伦)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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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华峰化学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董事长杨从登、副总经理徐宁、财务总监孙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亿伦)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