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文 / 李炳瑶
5月29日,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光电)科创板IPO已接受了问询。招股书显示,海创光电是一家以光电子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为新一代激光应用系统提供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光学元器件及激光模组,可以实现激光的发射、传输及接收等功能,满足下游不同类型激光应用系统客户的需要。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海创光电的毛利率低于同行公司,非经常性收益对其业绩贡献大,未来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此外,该公司的研发投入落后于同行,而且其激光雷达光源模组产能利用率较低。该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未来存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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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大降 业绩恐将大幅下降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海创光电计划募集资金1.26亿元,其中,5.7亿元将用于海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1.9亿元将用于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近4成的募集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由此可见,海创光电的经营资金比较紧张。事实上,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在下降。
招股书显示,从2020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海创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8亿元、3.73亿元和6.06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50.65万元、4978.69万元和7315.2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海创光电的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多数来源于政府补助,其中2022年收到拟上市企业扶持奖励就有1183.14万元。
报告期内,海创光电的非经常性损益占比分别为26.99%、14.18%和24.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00.31万元、4272.55万元和5553.44万元,2021年、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约为85.74%、29.98%,增长明显减速。
而且,该公司的增长已落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炬光科技、光库科技、腾景科技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下降了41.61%、45.75%、43.86%,下降剧烈。
同行可比公司业绩的下降已经给海创光电敲响了警钟,而该公司的毛利率的下降也似乎在预示着什么。报告期内,海创光电的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分别为40.32%、40.53%和32.07%,低于同期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而在2022年,同行可比公司光库科技的毛利率为36.43%、炬光科技的毛利率为54.26%。
对于2022年毛利率下降,海创光电解释,因激光雷达业务主要应用于车载消费领域,毛利率相对较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海创光电的四大业务中,该公司2018 年开始研发激光雷达相关产品,激光雷达业务营收占比从2020年的3.96%,提升至2022年的43.71%,若激光雷达业务营收占比进一步提高,毛利率下降风险或加剧。
研发投入落后 激光雷达光源模组产能利用率低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3年2月28日,海创光电有15项发明专利。报告期内,该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689万元、3244.95万元和4658.88万元,同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84%、8.7%和7.69%,研发投入占比在持续下降。
此外,海创光电的研发费用落后于同行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同行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2.29%、11.34%和12.15%,明显高于海创光电的研发费用率。
此次IPO,海创光电计划将1.9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创光电表示,此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实现对公司激光光学元器件和激光模组产品的产能扩张及产线升级,促进公司产品向高端迈进。
报告期内,海创光电的激光雷达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1222.67万元、4451.91万元和30870.4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402.48%,激光雷达业务是公司重点开拓的市场领域和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来源。海创光电激光雷达业务相关产品为车载激光雷达模组及相关光学元器件,主要应用于车载激光雷达,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行业。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海创光电的激光光学元器件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61%、99.23%和93.25%;同期激光雷达光源模组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9.72%、69.58%和86.75%。可见,近年该公司的激光雷达光源模组的产能利率不到七成。
此外,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激光雷达光源模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5265.47元/件、3962.04元/件和1281.72元/件,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激光雷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41%、35.72%和27.39%。另外,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四项分业务中,有三项分业务毛利率均呈现下滑趋势。
股权分散 存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前,凌吉武直接持有公司2.65%的股权。同时,凌吉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州融普66.67%的股权,通过福州融普控制公司25.79%的表决权。凌吉武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8.44%的表决权,是享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过,海创光电股权相对分散,实际控制人凌吉武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仅为28.44%。
业内人士指出,一家公司,当股权分散时,其面临治理结构不清晰、规范运作难度大、决策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都是公司治理的硬伤,而实控人持股过低,控股权不稳定容易导致公司股东内斗,进而会影响公司经营不稳定。
海创光电表示,如完成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摊薄,该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引发的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9月,海创光电完成有限公司设立时,实际控制人凌吉武曾委托他人代持股,主要原因是公司设立时尚未从原任职公司离职,海创光电表示虽然未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相关竞业限制的协议,但为避嫌故委托他人代持。2020年12月,刘志军、方纪龙分别将所持福州融普12.50%的股权转让给凌吉武,凌吉武间接持有海创光电1,156.25万元注册资本,直接持有海创光电172.95万元注册资本,合计持有海创光电1,329.20万元注册资本。至此,凌吉武委托持股还原完成。
对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海创光电发去求证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本文源自:电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