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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8月24日讯(通讯员 湘应宣)近日,衡阳市衡东县群众举报在衡东县高湖镇西村村四组一民房内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接到举报后,衡东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县治安大队、高湖镇政府、高湖派出所前往核查。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工作人员到达该民房,发现房屋内有烟花爆竹生产设备、原材料与半成品,并存在设备使用和现场作业痕迹。该非法生产设施设备简陋、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无从业经验,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经核查,肖某、胡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组织6名人员在贺某私人住宅屋内及侧边简易棚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执法人员现场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处置和查封扣押黑色半成品爆竹(未封口)3114盘、黑色半成品爆竹(已封口)140包、复合铝银粉3包、高氯酸钾17包、工业硫磺3包、塑料外壳64袋、金城牌烟花爆竹引线9箱、长城牌对苯二甲氯酸钾10包、铝镁粉1包、珍珠岩粉35包、引线扦插设备一台等非法生产物品及设备。

目前,衡东县应急管理局将该案已移送县公安局,以非法储存爆炸物资进行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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