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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夏日酷暑炎炎,广大驾乘人员认为戴头盔、系安全带闷热,不愿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交口县交警大队优化勤务模式,科学部署警力,在县城区开展“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消除交通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队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带领机关民(辅)警全员上岗,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原则,严格落实早、中、晚高峰期“提前上岗、延时下岗”工作机制,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路口采取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导、纠正。对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的通知监护人进行处理,并责令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
同时,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安全小课堂”等多形式、多种类的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宣传报道,警示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摔倒在地,往往是头部着地,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颅脑免受损伤。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全程系好安全带。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请驾乘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为平安出行增添一把“安全锁”。(张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