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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试行)》,明确提出要采取“3+N”模式,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据了解,“3”是指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N”是指其他人员。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每个团队明确1名负责人,负责人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也可以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
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以门诊服务为主,提供医防融合、综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协作关系的二、三级医院,形成“1+1+1+1”组合式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医共体、医联体和专科技术联盟方式,与2家以上的二、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邹雅倩
来源:甘肃广电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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