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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一网友实名举报称,“自己租用的水田地里7万多株紫薇树苗遭强毁”,引发关注。8月27日,南都记者注意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通报称,举报人反映的土地为举报人与村民口头约定租用的,未签署书面协议,也未在农户所在组上及村上备案。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整改范围。
一网友实名举报称“自己租用的水田地里种植的7万多株紫薇树苗遭强毁”。
日前,陕西安康一网友在网络上实名举报称,2014年其经人推荐实地考察后,通过口头协议租用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事处朱家湾村6组村民的水田地。租地协商好后,其便请人开始整地,并先后投入30余万元种植7万余株紫薇苗。今年8月21日,在外地务工的当事人接到朋友电话称,树苗被江北办事处安排人挖掉了。
8月27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就上述事件发布情况核查通报称,该网友所反映地块位于江北街道朱家湾村六组,总面积4.8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土地承包人为朱家湾村六组朱某某(2.04亩)、方某某(1亩)、周某某(1.2亩)3户村民,剩余0.56亩为沟道(过水田)。
据调查,2013年,胡某某(汉滨区某单位干部)联系朱某某、方某某、周某某3户村民,口头约定租用上述地块育苗,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100元,未签署书面协议,也未在农户所在组上及村上备案。期间,胡某某未兑现方某某承诺费用,兑付周某某费用200元,兑付朱某某费用2000元。2023年8月初,朱家湾村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开展后,朱某某、方某某、周某某3户村民主动找到村委会,要求村委会按照政策对上述三块基本农田进行整改恢复。2023年8月中旬,村委会通过农户个人申报、会议研究等程序,在3户村民的请求和指引下,村整改工作专班对上述地块开展复耕作业。
通报称,网络实名举报人胡崇高,实为胡某某的亲属,朱家湾村六组上述3户村民和朱家湾村干部称其从未与胡崇高见过面,且均不认识此人,更未与他达成任何口头和书面协议。针对胡崇高反映:“我的树苗根本就不在本次整治之列”问题,经自然资源部门核查,该地块自2009年以来一直属永久基本农田,并非2021年后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属于本次整改范围。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