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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抚州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8月20日开始,抚州市“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采用普查员上户询问当场填报和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从准备、正式登记、资料开发三个阶段进行普查。

此次普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查全、查清、查准、查实抚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模、质量以及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有利于客观反映全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更好考察和判断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实情和总体特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谋划重大发展战略。

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采用普查员上户询问当场填报和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悉,2023年2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文件通知,对全市“五经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于2024年开展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审核和验收、数据汇总和发布。(唐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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