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7日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


【资料图】

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包括能源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

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包括电力法(修改)等。

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共130件)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79件)

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适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完善涉外法律体系等,要求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相关法律,或者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51件)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规范非税收入、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税收制度,重要江河流域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据权属和网络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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