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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扩权强区改革,日前,海口市财政局制定印发《海口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促进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办法》明确,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将强化因素法分配,通过多维度选取与基层财力保障密切相关的客观因素,按统一标准、统一来源、统一公式,客观公正测算核定,杜绝在资金实际分配环节的人为干预,减少自由裁量权。

《办法》强调,在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缩小各区间财力差距,在均衡各区基本财力需求的同时,适度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激励约束作用,将区级财政管理成效纳入奖补范围,有利于促进区级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财政已下达区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 143.2 亿元,较去年增长 8%,有力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区级加快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和政策体系,切实发挥转移支付资金在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构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市区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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