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面坑坑洼洼,雨后积水看不清路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骑行人在庆化路水坑摔伤

任女士摔进了这里的水坑

大坑处垫着一个棉被

雨排被堵塞无法排水

任女士身上有多处擦伤

任女士的手受了伤

电动车扶手被摔坏

核心提示

“庆化路上的坑实在太坑人了,下完雨,积水掩盖着,也看不清水下的坑有多深,从这里骑车经过再小心都得摔倒。我身上多处擦伤不说,新买不久的电动车也摔坏了。”

8月19日,市民任女士反映,她骑电动车经过让胡路区的庆化路时,被一个大水坑绊倒摔伤。

路面积水 骑行人掉进水坑

8月22日,家住让胡路区的任女士反映,几天前骑电动车外出时,被路上大坑绊倒,人受了伤,新买的电动车也摔坏了。

据任女士介绍,8月19日早5时许,她开着电动车行驶在庆化路上。虽然此时天已大亮,但这条路有不少坑,根本看不清水下的路是什么状况。

据任女士介绍,在苗木公司经警队大门口附近路段有大面积积水,当时,她只能涉水而过,她隐约看到水面上有一个垫在坑里的被子,她也知道此处危险,便减缓车速,小心翼翼地行驶,结果,骑行中发现水下有个很大的坑,人和车都掉进了坑里。

任女士挣扎着从水坑里爬起来,手臂疼得抬不起来,电动车也推不动,最终是一位好心人帮她把电动车拖出了这个大水坑。

任女士感觉全身都疼,膝盖、肩膀、手臂、手肘等多处出现淤青和擦伤,手也被坑里的石头扎破了。

任女士还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诊断有较为严重的软组织损伤,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任女士说,她的电动车刚买没多久,从坑里拖出来以后,发现电动车的扶手摔坏了,一直向一边歪,很难维修,可能以后只能这样将就着用了。

现场调查 路上残留着汽车零件

“我家就住在庆化路附近,对这条路还是比较了解的。庆化路上的坑已经存在好几年了,近两年坑坑洼洼越来越严重,几乎每天都有车的底盘被剐蹭坏了,坑深的地方,爆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任女士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庆化路坑较多的路段,路面上还残留着一些汽车零部件。

在积水路段的路边,有的雨排口已经被淤泥堵死了。

为了证实自己在庆化路上摔伤一事,任女士报了警。警方表示,任女士向庆化路相关责任单位维权时,民警可以出面作证。

事发后,任女士向多个部门咨询庆化路的归属,但最终没有找到具体归属哪个部门。

任女士告诉记者,她找到了负责维护庆化路的工业园区,但工业园区方面表示,他们并不是庆化路的管理单位。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留存证据及时报警

8月22日下午,任女士联系了路桥办,说明了自己在庆化路上被摔伤的情况。路桥办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任女士提供相关证据。

任女士因当天早上外出时没带手机,没有在现场拍照,但那一路段应该有一些单位的安保视频,她会想办法去查看,保存相关证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因路况不好、马葫芦没盖等问题在路上摔伤后,都没有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让后续维权变得困难重重。

据了解,一个人在路上摔伤被称为单方交通事故。

在单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及时报警,由交管部门区分事故责任,可以根据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向公路管理部门主张相应责任。

律师说法: 伤者可向道路管理单位维权

针对此事,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称,如果道路的管理者和负有维修养护义务的单位,因为没有及时针对破损的道路履行管理职责、没有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路面破损导致他人车辆受损,那么,道路的管理者和维修养护者应当在未尽职责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秦岚表示,受伤的任女士可以查询该路面的管理单位和维修养护单位具体是哪一个部门,向该部门或单位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任女士表示,庆化路位于独立屯与太清宫之间,每天从这里行驶的车辆较多,经常有附近居民骑电动车、自行车经过,庆化路上坑洼这么多,如果再有积水,不熟悉路况或夜间驾驶的难免会发生意外,希望相关部门及时维修,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文/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生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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