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省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天门法院共有2篇论文获奖,其中三等奖1篇,优秀奖1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等奖

《证明妨碍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适用》

作者:李泽天、范蕾蕾

李泽天 金融团队法官助理

法律不仅仅要关注法律规范这个静态,更重要的是在动态中去解读规范,不断丰富法律规范的内涵,这也是法律规范的生命所在。这次获奖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鞭策,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在办案中思考,从事实认定、证据裁判、法律适用、天理人情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向身边的领导、同事们学习,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范蕾蕾 张港法庭负责人

非常荣幸获得此荣誉,于我而言,此次获奖是认可亦是激励,最大的收获是写作过程中不断获得新知识新技能,今后我将继续勤于思考,笔耕不缀,做新时代公正司法道路上努力奔跑的追梦人。

优秀奖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与抗诉问题研究》

作者:陈朝辉

陈朝辉 黄潭法庭法官助理

很荣幸此次论文能够获奖,当看到获奖名单时,我感到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内心充满平和和踏实。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脚踏实地、砥砺前行、恪守原则和底线,将司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更大的进步。

近年来,天门法院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审判质效提升,结合审判实际,积极组织干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产生成了一批优秀学术论文、精品案件和调研成果。下一步,天门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发掘培养学术人才,强化精品培育,落实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干警调研水平,力争以更多更高质量的学术调研成果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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