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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聊城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政策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符合申领条件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技能提升补贴申请(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或“爱山东”APP提交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完成审核,按规定公示后发放。

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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