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申华 赵檬)8月23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崴在答记者问中介绍,经济普查是全面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的客观需要,同时,准确的经济数据也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和支撑,尤其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就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积极履行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做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为普查的顺利开展贡献财政力量。

安排经济普查省级工作经费250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预算安排有保障。省财政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讲求效益的原则,在财力非常紧张、经常性项目零增长、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情况下,安排经济普查省级工作经费2500万元,用于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布置和宣传、市县业务骨干培训和普查用具购置等支出,大力支持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高标准开展,为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将普查相关人员劳动报酬及绩效工资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

支持基层加力度。考虑到当前市县财政“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省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特事特办,首次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及绩效工资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并主动承担全省总额的50%,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尽快全额拨付市县。

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经费保障主体责任

市县财政要担当。省财政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经费保障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本级普查所需费用务必足额保障,不得留有缺口;同时,要根据普查进度,及时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和补助发放到位,不得拖欠,切实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本次经济普查任务不因经费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受到影响。

研究制定普查经费监督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监管强措施。目前,省财政正会同省统计局研究制定普查经费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普查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做实全过程绩效管理,注重控制成本,防止铺张浪费,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省财政系统要精准把握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围绕提升普查质量,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有效助力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王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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