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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8月15日电(记者秦海峰、实习生陈珂昕)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近5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先后组织部署“昆仑”“清风”“清河”“鄱湖护鸟”“长江禁渔”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破刑事案件2.38万起,持续护航生态安全,推动全面建设美丽江西。
据介绍,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江西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清风”“清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侦破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件1.6万起。其中,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侦破案件14起,查获涉案古树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从2020年6月开始,江西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又部署开展“平安水域”“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2020年6月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涉渔涉砂刑事案件1052起,打掉团伙164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江西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稀土、锂矿、砂石、金矿、瓷土等国家战略性保护矿产资源犯罪,以“春雷”“夏季行动”为抓手,侦破非法采矿案件1220起,其中侦破涉稀土案件156起,涉锂矿刑事案件61起,有力维护江西矿产资源安全。
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江西省公安机关还开展“清水蓝天”“危废三年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打严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其中,侦破41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案件,5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评为典型案件。
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坚持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通过一系列举措推进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刑事保护效果:在工作理念上,主动摸排犯罪线索、主动开展侦查打击;在打击破案上,坚持“人力+脚力”、“科技+数据”,推进“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犯罪打击;在队伍建设上,成立江西特色的生态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在基础建设上,加强执法装备和侦查建设;在协同共治上,建立完善内部协作和外部联动格局,并通过“公安提示函”制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