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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驿站服务能力,根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养老发〔2021〕154 号),结合大兴区实际,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起草了《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9 月 16 日。
近年来,北京市各区养老服务工作遵循 " 三边四级 " 总体架构,即紧紧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开展,实现市、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四个层面联动,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含城区驿站、农村驿站)服务能力。
2021 年 9 月 23 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养老发〔2021〕154 号),明确补贴类型、补贴方式,重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需求,提供便利性、多样性的服务,要求各区民政部门牵头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本实施细则结合大兴区实际,梳理形成大兴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模式,考虑城区驿站及农村驿站差异化较大,基础补贴给予农村驿站倾斜,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生存能力,在满足北京市户籍并居住在大兴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四项基本服务需求,同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更多为老服务。补贴实行 " 先服务、后结算 " 的原则,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核算审核后予以发放。
实施细则共八章三十四条,文中提出文件制定依据、基本原则及基本概念。明确了补贴类型、补贴方式、补贴程序。同时按照市局要求以及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内归集数据作为驿站运营补贴的主要依据,确保采集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梳理明确了区民政局和镇街对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施分级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