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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黑龙江省打破沉默,第20个公布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主要内容分三部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8元。
比去年少2元,去年是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元。
与去年持平,每月增加1.3保持不变。
2.与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22年月基本养老金的1.13%增加。
比去年增加了0.01个百分点,去年是1.12%,略有增加。
三、适当倾斜: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及以上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适当倾斜这一项,相比去年,只有80岁老人的倾斜调整由45元降为40元,减少了5元,其余都没变,也就是倾斜调整基本无变化。
“一升”是指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略有提高。
“一降”是指定额调整降2元。
“两不变”是指与缴费年限挂钩和倾斜调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