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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要旨】
场合交往理论建立在康波(A·W·comb)和斯尼格(S·P·Snygg)的有关研究基础上。他们认为交往中个体的行为受下列两种因素影响:
第一,交往者怎样认识所面对的交往情景,第二,交往者怎样认识自己的交往行为。
他们认为,交往者对交往情景的认知是很重要的,交往情景构成了交往时的社会心理气氛,既有心理相容,心理互补,也有心理相斥。这些交往氛围是通过彼此的情感交流来实现的。交往者只有把清晰的自我形象呈现给对方,同时,交往者又掌握了对方比较多的信息,在这个基础上,对交往情景的理解就容易多了。无论是与陌生人交往,还是与熟悉人交往,都可以把握住交往的分寸,造成和睦的交往氛围,对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交往场合、就可有所区别。同样,对同一交往场合,对不同的交往对象也可有所区别。一句话,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次,交往者还须认识自己的交往行为。在交往活动中,很多人并非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交往行为的后果。这些学者认为认识自己的交往行为可以从对方的态度来推测,如果交往者为交往的另一方所尊重、喜欢,并从对方的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乐于和他交往,这就说明他的交往行为是适当的,交往者就可以强化他的交往行为;反之,如果交往者不为对方所重视、喜欢,并在交往中明显表达了对他的反感,不耐烦,这说明交往者的行为有问题了,就得进行适当的纠正或转移话题。一般说来,交往双方的关系愈是密切,一方的态度对另一方就愈加具有衬托行为的作用。在这过程中适当的自我反省是必要的,因为对方的偏爱或成见或者缺乏了解,都将使其对另一方的行为赞美或批评,这和另一方本身的行为不尽符合。所以纯粹根据对方的态度来了解自己的行为,也是不适宜的。鉴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多同人交往、接触,看其他人对自己的交往行为如何评价,因为总不可能人人都有相同的偏见,看看多数人对自己的反应、评价,这无疑是有助于自我认识其交往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