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关系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关系如下:
(相关资料图)
1.不同对象的无限连带责任是大多数主要责任;
2.任何承担不同责任的无限连带责任人必须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责任与投资者责任相结合。
3.不同的连带责任定义了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定义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没有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和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三、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
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
2.责任的效力不同
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找法网提醒,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