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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荣誉人员入户条件
2021年12月29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对一些入户条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荣誉人员入户条件见下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1.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表彰荣誉的先进个人,全国或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中山市荣誉市民、“大国工匠”、“南粤工匠”、“中山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
2.经市交通运输局核准认定的当前在我市连续从事公交驾驶员岗位满1年且最近在本市连续参保至少满6个月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