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雷龙涛 王静)记者8月18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整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限期整改遗留问题、做好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及时督促复垦义务人履行复垦义务,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完成验收工作,对未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及验收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要认真做好2022年以前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工作,补录信息后,督促复垦义务人限期整改,严格按规定履行复垦义务,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通知》明确,对于公路、铁路等使用周期较长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前3个月,向用地单位提醒复垦责任。对于油气资源勘查等使用周期较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提醒用地单位完成复垦后及时申请验收,按复垦完成时间可成批次进行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