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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超) 前不久晚高峰,南京鼓楼区虹桥中心路口,一名少年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被五大队交警拦下。

经核查,少年姓周,未满14周岁,面对交警询问,他称不知道要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车上路。交警当即告知其还未达到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并向他讲解了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和危害性,之后与其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来虹桥执勤点将车取回。很快,周某家长来到了现场,通过现场沟通,周某家长表示今后会加强道路交通法规意识,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交警表示,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责任,保证孩子的出行安全,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交警再次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16至18周岁骑车不可以载人。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驾乘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暑假以来,交警针对路面查处和交通事故中发现的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的情况,不仅现场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还重点做好家长约谈提醒,联合完善社会及家庭共同管理的要求。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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