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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市谯城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某贤涉嫌犯诈骗、寻衅滋事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新先后纠集王某好、刘某贤等人,在亳州市区、涡阳、蒙城等地,依托安徽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司合法讨债的名义,诱骗债权人签订“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事先收取所谓“差旅费”“保证金”“寻人费”,并承诺索要不成功退还费用,在索债过程中对债务人实施拘禁、威胁、恐吓、纠缠、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逼迫、诱骗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形成心理强制、震慑,索要到财物后据为己有,形成以王某新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经查,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贤作为该犯罪组织成员涉嫌诈骗、寻衅滋事罪。据介绍,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周雨晴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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