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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围绕“监管护苗”的重点任务,对本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相对集中的多个大型商圈、写字楼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实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排查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检查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和恶意涨价等价格违规情况以及校外培训广告是否涉嫌违法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加以规范,要求各培训机构严格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要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有效避免退费纠纷问题。此外,执法人员还检查了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电梯的使用维保情况。
■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严格规范价格促销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地标示活动信息;严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严禁订立不公平格式合同;严格规范培训收费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各机构应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App收费,收费应全部进入向社会公开的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市民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