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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净化医药领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省药监局的监管职能作用,从2023年8月起受理黑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举报线索。

此次受理举报范围包含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省药品评价和风险监测中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举报内容为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举报时限从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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