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张菲菲 通讯员/粤检宣)8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一批“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广东1案例入选。在这起跨市域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案中,检察机关利用数字卫星遥感技术取证固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
技术赋能监管盲区取证固证
珠海市斗门区“永业围岛”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入海口虎跳门水道珠海、和江门两市交界处、斗门区南门泵站二级水源保护区域内。因该岛地理位置特殊且交通不便,成为职能部门的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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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3月起,陈某坚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从外市转运废土、砂石等固体废物倾倒在“永业围岛”,严重破坏岛上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污染水源。
2021年9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该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倾倒固体废物案交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10月27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巡河调研、登岛查看、无人机航拍、数字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查明陈某坚等人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搭建临时码头、洗砂、倾倒固体废物等多个违法行为。
经第三方鉴定,“永业围岛”被非法占用农用地107.387万平方米、非法倾倒固体废物10万余吨。涉案农用地因被外来固体废物等砂石物体覆盖且部分已被压实,原有土地排灌系统遭到破坏,种植功能完全丧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检察建议促生态修复
斗门区检察院认为,该案尚未进行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期长,受损的农用地难以及时修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1年11月初,斗门区检察院积极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陈某坚等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商工作。经过协商,陈某坚等人承诺支付相关费用。
但陈某坚等人迟迟不履行承诺支付相关费用,涉案地块生态修复及整治复垦工作无法开展。2021年12月6日,斗门区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自然资源部门、属地政府、水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及时查处陈某坚等人的违法行为,加快开展生态修复及耕地复垦工作。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职责,促使陈某坚等人承担125万元应急处理等费用,还按照第三方复垦方案中规定的修复成本,自筹资金250万元进行整治复垦。
目前,岛上的非法构筑物、机器设备、违建码头等全部清理清拆完毕,农用地已恢复功能,固体废物已完成清理。经自然资源部门和复垦工程验收专家组验收确认,补种林木生长良好,存活率达到90%以上,土壤肥力与排水能力显著提升,复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因涉案问题全部整改,受损公益得到保护,斗门区检察院于2023年6月28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据了解,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约占法院当年审结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的九成。2018年以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8.9%在诉前即得到有效整改;提起诉讼的,99.7%得到法院支持。最高检指出,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精准规范办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