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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1日获悉,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天津市防指研究决定,将针对静海、西青2个区的市防洪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
鉴于本市仍处于防汛防洪重要时期,静海区、西青区防指和市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理,继续加强会商研判和统筹指挥;严格按照预案方案,毫不松懈地抓好大清河、子牙河、东淀蓄滞洪区等重点区域的巡堤排险、农田排涝等防洪、排涝工作,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回迁和生活保障。其他各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全市安全度汛。
8月21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当前,本市大清河水位持续下降,第六埠站水位已降至洪水黄色预警标准以下。依据《天津市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于2023年8月21日9时将大清河洪水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
本市大清河仍处于退水阶段,保持较高水位,存在安全风险。请社会公众远离河道区域,确保自身安全。(记者 王睿、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