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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0日讯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在青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提升建筑许可便利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快审批、快落地。
《实施方案》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方案》提出,将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各行政机关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工作规程,为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操作指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行“一对多”承诺,对于多个事项要求的同一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出具一份承诺,各部门共享使用;推行“多合一”承诺,可将并联审批事项的多份承诺整合为一份“综合承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
《实施方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告知承诺制事项的监管规则,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被审批人履行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各部门(单位)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情况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行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据介绍,在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和证明事项指导清单中,包含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46项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15项证明事项,涉及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多个部门单位。《实施方案》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其他区(市)参照执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