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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资料图】

“上一秒还面目可憎,下一秒就和蔼可亲。”这是对电影《我经过风暴》里那位在家暴力变态、出门便文质彬彬的丈夫的精确描述。

作为国内首部反家暴题材电影,刚刚上映的《我经过风暴》取材自上百件真实案例,贴近现实的细节引起观众共鸣。就在不久前,“2年16次遭遇家暴女子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尽管受害女子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拘,但受害者受到的伤害并不能随着法律介入而消失。

就如电影所提出的,受害者为了摆脱充满家暴的婚姻,该如何及时止损呢?

01 家暴为何取证难?

影片中,徐敏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女性,然而她却长期忍受着丈夫陈均对她展开的家庭暴力和PUA。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说。

电影首先提出了徐敏遭遇家暴取证难的问题。家暴为何取证难?“全世界来讲,家暴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凤丽律师认为,家暴案难以举证主要是因为家庭暴力具有明显的封闭性、隐密性,一般都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很难发现。“不少受害者在婚姻关系尚未恶化到离婚边缘时,对所受暴力一般羞于提及。有的案件诉至法院,需要举证证明暴力行为存在时,反而因时过境迁而无法充分举证。”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忠成认为,有些家暴证据是暂时性的,“对于身体伤害,如果受害者没有及时拍照或去医院检查,证据可能很快就消失了。家暴受害者和施暴者通常存在依赖关系,受害者可能会因为害怕报复或者对施暴者存有感情,不愿提供证据。家暴的证据不仅包括身体伤害,还包括心理伤害,后者往往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识别、收集。

有些施暴者对于施暴事实会事后抵赖。段凤丽说,此时,如果受害者又给不出其他证据,就难以证明家暴与伤害的因果关系。

电影中,受害者提交了脑部受伤的CT作为证据材料,希望主张离婚,律师认为证据不够充分。律师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

“离婚诉讼中,法院对家暴的认定仍相对保守。有的受害方已经申请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告诫书、伤情鉴定报告(轻微伤)、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因施暴方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绕过对家暴的评判和认定,以给双方一次和好机会为由,判决不离婚,因此家暴判离难度的确不小。”段凤丽说。

02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首先要从观念上对家庭暴力的性质和危害性有充分认识,要建立起‘家庭暴力不是家务纠纷而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认识。”段凤丽说。

庞九林也持相同观点:“需要分清家庭暴力和违法犯罪的区别,尤其是不要把犯罪行为当作普通家暴处理。”

周忠成介绍说,受害者可以用多种方式收集证据,证明遭受了家暴。

1. 保留医疗记录:比如医生的诊断书、X光片、CT扫描结果或者其他任何可以证明受害者受伤的医疗文件。

2. 保留文字或电子通信记录:如果施暴者通过文字或电子方式威胁或辱骂受害者,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比如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消息或者其他形式的通信。

3. 保留物理证据:例如施暴者打碎的家具或个人物品,可以作为证据。

4. 寻求专业帮助:受害者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社工或者家庭暴力热线的帮助。

5. 亲友的证词:如果受害者的亲友目击了暴力行为,或者受害者在遭受暴力后向他们寻求了帮助,他们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据。

6.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受害者已经获得了针对施暴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也可以作为证据。

“以上证据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收集,在法庭使用时要遵守法律规定。”周忠成说。

03 哪些单位可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

周忠成表示,以下单位可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

一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或骚扰受害者。如果情况严重,法院可能会颁发长期保护令,长期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

二是如果家暴行为比较严重,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进行调查并提起刑事自诉。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赔偿因家暴造成的损失。

三是寻求社会机构的帮助,如妇联、心理咨询单位等。一些法律援助机构也会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那么,因家暴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这是为了保护婚姻关系,防止冲动离婚。

周忠成表示,对于家暴,法律有特殊的规定,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家暴,或者虐待共同生活的子女,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不需要经过冷静期。”周忠成说。

04 未成年子女可以作证,但一般不出庭

电影中有这样一幕令人揪心的画面:忍无可忍的受害者杀死了施暴者,站到了被告人席上,律师申请未成年孩子出庭作证,证实父亲对母亲实施的家暴。

未成年人能否作为证人给出证言呢?律师认为,未成年人作为证人,证实父亲对母亲的家暴行为,在实践中是可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因此,未成年人的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是可以被采信的,在民事诉讼中也是如此。

周忠成说,未成年子女通常更了解家庭内部事实,甚至是在家暴现场目睹事实,因此他们的证言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同时,周忠成也提出,对未成年人的证言,法庭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段凤丽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对相关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一般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公检法三部门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我经过风暴》剧照。图片来源:豆瓣

04 家暴离婚案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电影中,因家暴离婚的夫妇并没有复杂的财产纠纷,但实践中,家暴离婚财产划分却有着各种情形。

“家暴离婚案的财产分割,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相同。如果家庭暴力导致了受害者的身体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予以考虑。”周忠成说,法院可能会判决受害者获得更多财产,或者要求施暴者支付赔偿。如果受害者因为家庭暴力而无法工作或者丧失工作能力,法院也可能会判决施暴者支付生活费或者赡养费。

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也是夫妻离婚的争议点之一。

现实中,如果法院认定夫妻中一方构成家庭暴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孩子应归另一方抚养。受害方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以及这种暴力对孩子的影响。此外,还需要受害一方证明有能力并且愿意照顾孩子,需要提交收入证明、住房条件、工作时间等信息。

05 受害者可以对施暴者要求精神赔偿吗

在外人看来,电影中的家暴丈夫是“满分丈夫”,但私下里,他经常对妻子进行家暴,包括言语、肢体和性虐待等。因家暴离婚,受害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介绍,受害者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主要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决定。

最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06 全领域升级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

近些年,法律、相关机关对家暴中受害方权利的保护在不断升级。从立法层面上,2015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这是我们国家反家庭暴力法治化进程的一个里程碑事件;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也对家庭暴力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并规定了家庭暴力是离婚诉讼中应当判准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2022年10月3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并发布,新增用人单位作为反家庭暴力的责任主体。

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明确了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本身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适用范围,更有针对性地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家暴的危害性、违法性认识有所提高。”段凤丽说,在她代理的案件中,家暴受害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告诫书的难度降低,时间缩短。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周忠成表示:“如何建立更有效的救助机制,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现有法律主要关注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惩罚和制止,对预防家庭暴力的工作不够重视。通过教育、宣传等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觉性,也很重要。”

“保护家暴受害者权益,不仅要构建多部门协作体制机制,畅通社会救济、法律救济,更关键的是要不断提升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让受害者不做沉默者,让周围人不当纵容者,让施暴者的行为能够及时被看见、被制止、被惩罚,从而避免家庭暴力的升级。”段凤丽说。

编辑丨苏晨 王丽 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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