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事”,是日本、韩国的都道府县行政区的首长,此名称源自中国古代的知府、知县。


(资料图)

2、当时又称“知某州事”和“知某县事”,因此被简称为“知事”。

3、“知事”日本的职务相当于中国的省长。

4、在中国是地级市下管辖县,所以市长职位比县长高;但是日本是县下辖市,因此县知事的职位比市长高。

5、福岛县下辖福岛市,“福岛县知事”职位就比“福岛市市长”要高。

6、扩展资料:日本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随明治政府于1871年实施的废藩置县政策而建立,一般分为都、道、府、县(广域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市、町、村(基础地方公共团体)两级。

7、现今日本全国分为47个一级行政区: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县,其下再设立市、町、村。

8、部分偏远地区、离岛地区设立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近年多改制并更名为“县民局”、“振兴局”等。

9、与市同级的“郡”,1920年代开始虚级化,目前仍具备地址表记、广域行政圈范围、都道府县议会选举划分等功能。

10、在市制度的演变方面,为因应大都市的产生,1956年创设政令指定都市制度(简称“政令市”),将一些原属都道府县的事务移让给政令市。

11、政令市之下设立“区”(行政区,不具法人格),地址表记可省略县名。

12、截至2012年,日本全国总共有20个政令市。

13、另外,尚有设置标准较低、不得设“区”、但仍有较多自治权的中核市与特例市两个等级的市。

14、所以日本的市制度,可分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以及一般的市等四个等级。

15、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知事(日韩官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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