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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漳州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漳州市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三类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向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同时向企业发放补助资金到账的告知函,企业需提供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承诺。

不在“免申即享”名单内但自我评估认为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条件的参保企业,需向参保归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三类人员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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