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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底起,本市试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为固化试点期间经验做法,不断满足各类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租赁服务需求,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3〕7 号),9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主要分为租赁服务运行方式、租赁服务政策支持、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四个部分。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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