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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医保门诊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享受与济南市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在备案地之外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享受同济南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降低10 个百分点。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享受与济南市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降低10 个百分点。
就医费用直接联网报销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的有关规定。在异地就医时,符合报销条件但未能联网结算的,可由参保人先行结算,回济后办理手工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