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19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指出,高度重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结合青海省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清洁能源电价政策,在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助力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192号提案答复的函
(资料图)
何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清洁能源电价政策,在支持我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助力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积极争取符合我省实际的新能源结算基价。2015年,在省政府和我委的积极汇报争取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根据我省电源结构和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基准问题的复函》,批准青海省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基准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4元执行(2016年调整至0.2277元执行至今)。其他省份均是按照当地煤电标杆电价作为补贴基价,该政策既没有损害新能源企业利益,也没有提高我省用电企业的销售电价而增加企业负担,补贴基价和燃煤标杆电价之间的差额由国家财政承担支付。
二是努力推动青豫直流外送电价格上调。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积极推动青豫直流等外送电调价事宜,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汇报我省调价诉求,恳请价格司协调落实青豫直流外送电价上调,全力争取我省利益最大化。2022年年底价格司在充分考虑我省调价诉求基础上,对我省给予倾斜支持,提高了青豫直流外送电价格2.6分钱,进一步体现我省绿电价值,增加青豫直流配套电源收益,2023年预计增收2亿元左右。省内新能源送往其他省份的电价也不同程度的有所上调。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绿电价值实现。近年来,我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绿电影响力不断提升,但绿电环境价值和环境效益仍需进一步挖掘实现。我委和省能源局以及相关电力企业、用户对我省绿电价值实现途径开展了专题研究,提出通过绿色电力交易体现绿电价值并获得额外的环境价值(绿证价格),引导清洁能源企业于电力用户开展绿电交易,增加绿电收益。
四是结合新能源发电特性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为充分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我委于202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814号),对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对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具有灵活调整生产时间的行业在白天新能源出力较好时段执行谷段电价,同时拉大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改变了长期以来企业夜间生产的传统模式,既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又引导企业合理用电促进我省新能源日间消纳。
感谢您对我省清洁能源价格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委将结合提案和省情深入研究,根据我省新能源出力特性,认真研究完善清洁能源相关的价格政策体系,进一步挖掘我省绿电附加价值,持续优化清洁取暖电价政策,通过价格手段引导全社会形成低碳、零碳消费模式,同时加大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力度,为促进我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助力我省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提供保障。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板块)
联系人:张德宏 联系电话:0971-630574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