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通报女子坠亡事件,这么多环节是不是有一个环节改变一下悲剧就不会发生?
(资料图)
我们首先来梳理一下时间线,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整理:
11月4日上午10:00,死者王某芝的二女儿联系物业经理,称其母亲精神崩溃,物业经理询问师傅需要呼叫120,二女儿回应“没事”。
15:13分,二女儿再次联系物业经理,称其母亲出现严重焦虑和自杀倾向,要拉着其一起死。物业经理建议拨打120去医院治疗,王某花称“你给帮忙打一个吧",张某某回应“你自己打就行,我忙呢”,二女儿回复“我找人打吧”。
15:23分,死者的大女儿从海南拨打呼和浩特市120急救电话,称其母亲有精神病史,持续情绪激动、有轻生倾向,要求120派车送往医院。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哈某某评估后,判定该患者为非急危重症人员,并提出要与当事人或身边亲属取得联络,但王某荣因怕引起患者情绪失控未同意。调度员随即建议做挂单待派处理,王某荣同意。期间,王某荣再未要车。
过了8分钟,二女儿又一次微信联系物业经理,称已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求物业派人在门口接领救护车。物业经理随即安排物业工作人员武某某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通过微信回复王某花,已派人并通知社区
一分钟后,武某某赶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同时联系社区网格员田某某,向其报备相关情况,但田某某未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前往王某花家中了解、处置相关情况。
18:04分,王某芝从其家中12楼坠楼。
18:05分,一分钟后,120急救平台和110指挥中心先后接到急救和报警电话,称兴光A9小区有人坠楼。
18:07分,小区志愿者看到有人坠楼,立即赶往门口同志等待救护车的武某某和门房值守人员夏某某。
……
根据最新的通报情况显示,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在得知死者有自杀倾向后没有第一时间入户,进行现场干预并上报,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表示要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悲剧已经发生,梳理整个的时间线,可以发现这中间存在着多个环节,包括二女儿的求助预警。
其实包括她的二女儿,物业和社区的相关人员,多个环节如果有一个环节不同可能悲剧都不会发生。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子女在知道有疾病史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而物业的相关人员既大意,不认为会发生悲剧,同时也有不负责任的一面,没有及时做出响应的应对措施。
当然了,在这个时间线中可以看到,15:31分已经拨打了120,物业也有相关人员到小区门口接120,但是直到半小时之后坠楼,120依然没有来到,那么为何120迟迟不到,这其中是不是也有责任呢?#呼市通报女子坠亡:社区工作有短板#
当然,我们真的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此为戒,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有侥幸心理,要提高重视程度,不要再让类似的悲剧上演。
本文内蒙古呼和浩特一男子坠楼,醉墨辰:呼和浩特女子坠楼事件时间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